全市汽车销售百日行动情况通报
来源: 周口市商务局 时间: 2018-01-11 16:19:5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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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商务部门担负的汽车销售市场监管执法职能,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照省商务厅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销售市场监管执法百日行动,各县(市、区)积极行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一、全市百日行动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商务局能够按照《全省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方案》要求,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周口市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同时,在9月26日至28日,积极组织参与省商务厅开展的执法培训,确保每个县(市、区)都有执法骨干参与省级的专项培训。二是全力推动,明确责任。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先后两次召开工作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印发宣传册5000册,并按照方案要求,抽调人员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督查有力的推动了工作开展。三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积极与市工商局对接,调取汽车销售行业企业信息,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排查企业287家,备案193家,行政处罚2起(沈丘县),处罚金额8000元;其中,郸城县排查企业38家,备案32家;项城市排查企业29家,备案19家;商水县排查企业26家,备案6家;沈丘县排查企业31家,备案20家,行政处罚2件,处罚金额8000元;扶沟县排查企业12家,备案11家;西华县排查企业15家,备案5家;太康县排查企业17家,备案9家;淮阳县排查企业20家,备案2家;川汇区排查企业75家,备案65家;东新区、物流港区、开发区排查企业22家,备案22家;黄泛区排查企业2家,备案2家。

二、各县(市、区)开展工作的情况。

郸城县:能够积极开展学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并成立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并建立了郸城县汽车销售微信群,及时传达相关文件和要求,更有利于指导服务企业规范开展经营行为,促进专项行动的开展。目前排查企业38家,备案32家。

项城市:一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摸清全市范围内汽车销售企业的底数。通过市场科与稽查大队密切配合,将全市区域内所有的汽车销售企业经营状况、经营模式、售后服务等基本信息,掌握了解清楚,并为每户汽车销售企业建档立案,组建企业基本信息档案。二是加强宣传。专项行动期间,下发了备案登记告知书29份,摸底排查企业29家,备案19家,宣传手册已经全部发放到汽车销售企业。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向社会公开了项城市汽车销售12312举报投诉电话,确保《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在辖区内顺利实施。

商水县:能够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及时成立了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通过网络媒体、报纸、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积极与工商部门对接,摸底排查企业26家,网上备案6家,其中,开展经营业务的15家,未开展经营业务的11家,未注册营业执照的1家。三是积极与企业负责人对接,引导督促企业学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沈丘县:一是宣传发动,排查摸底。沈丘县商务稽查大队和行管科室密切配合,于8月25日召开了有35名汽车经销商代表参加的培训会,其中有营业执照的企业20家,宣讲有关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二是高度重视,严密组织。10月份按照方案要求对全县经销商进行了执法检查,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了《沈丘商务稽查大队汽车销售市场检查表》,依照表格14项内容,逐条对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要求其限期整改;三是严格执法,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12月份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执法检查,对规定期限内不备案的新越汽贸沈丘分公司和技术服务措施整改不到位的朕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12月7日两家公司分别缴纳了4000元的罚款,并表示积极配合商务部分工作,立即进行了整改,至此全省第一张汽车销售罚单在周口市沈丘县诞生,为规范汽车销售市场建康有序运行起到了推动作用。

太康县:成立了由局长李晓虹任组长,分管市场建设执法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按照方案时间节点迅速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出17家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商,没有汽车供应商,现已备案9家,没有备案的我们积极督促尽快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

扶沟县:对此项行动高度重视,组织稽查大队、商贸流通股的同志及汽车经销商负责人,认真学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并制作宣传展板10块、条幅100条、宣传单1000份等。经排查,经销商与售后服务商共有12家,经过我们的积极努力,现场指导汽车经销商网上备案操作,已有11家企业在网上备案。在这次汽车销售百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次数25次,商务局的执法机构将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的无形力量,成为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

西华县:按照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制定了《西华县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百日行动方案》,并成立了以商务局局长赵宏伟为组长、副局长牛殿军、王振亚为副组长的专项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于10月10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对汽车销售经销商进行宣传,现场讲解与发放宣传手册相结合,共出动执法宣传车10余台次,人员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200多册。到11月20日我们共排查境内汽车经销商15家,网上登记备案5家。

淮阳县:一是制定了《淮阳县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具体抓,相关股室人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条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共悬挂宣传条幅几十条,发宣传单200多份,出动宣传车10多次,向汽车销售企业传达了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的要义与宗旨。二是集中排查,摸清底数。通过此次排查,在淮阳县两个汽车城内共有20家汽车销售商,建立了基本信息档案。在本次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数50人次,车辆20车次,下发整改通知12份,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接收到的举报投诉,快查快处,依法办理。

黄泛区:摸排企业2家,备案2家。

川汇区:摸排企业75家,备案65家。

东新区、开发区、物流港区:摸排企业22家,备案22家。

三、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工作开展不平衡。从检查情况看,一些县由于棚户区拆迁、扶贫等工作,人员不足,行动较慢,造成工作滞后。

2、排查摸底不全面。全面排查不深入,仅限于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摸排,不能全面摸排辖区内所有区域,对城区内相对集中的地域和较大的汽车销售企业容易排查,对规模较小、较为分散的代销点和展销点不好摸排。

3、备案情况还不够理想。有的企业认识度不高,首先考虑的收不收费、企业经营会不会受到约束等问题,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实施有一定的抵触情绪。有的企业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执照,完成不了网上备案。

4、部门衔接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还不够健全。针对无营业执照和有营业执照无经营行为的经营者缺乏一定的监管,部门衔接和联合执法还未形成有效机制。

5、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在日常巡查和执法中,发现问题不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除沈丘有2件执法案件、下达3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西华下达1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扶沟下达1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其他县(市、区)大多停留在文件传达和口头警告上,造成部分企业备案不积极,不严格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执行。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全市汽车销售行业市场监管工作。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备案率,有效监测企业经营行为。

三是深入全面摸排,掌握全市汽车销售行业发展动态。

四是联合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进行有针对性的行业监管。


责任编辑:周口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