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撰写“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相关材料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商务局 时间: 2014-04-18 11:05:4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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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

根据周口市商务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梯次展开,压茬进行。为进一步巩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活动成果,要求各科室党员干部撰写“查找‘四风’问题报告”和“学习小结”。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查找“四风”问题报告

(一)标题

《XX同志查找“四风”问题报告》。

(二)内容

(1)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

(2)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3)享乐主义方面的问题。

(4)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

(三)要求

(1)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遗漏、不夸大、不缩小。文字精炼,重点突出,尽量具体化、个性化,防止空泛和一般化。

2)查摆“四风”问题不深、不透、不准、不全的要返工重来。

、学习小结

(一)标题

《XX同志学习小结》。

(二)内容

(1)学习内容。单位安排的学习内容和自学内容。

(2)学习方式。参与单位组织的学习活动和成果交流情况。

(3)学习体会。参加学习教育的收获和体会,主要写触动、反思和提高情况。

(三)要求

(1)学习小结不少于3000字。

(2)把学习体会作为小结的重点内容,撰写时必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必须紧密联系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五个问题的解决情况。

(3)要通过学习小结检验学习效果,撰写不深刻的要返工重写,抄袭拼凑的要通报批评。

其他要求:

1、上述材料格式要求:大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楷体加黑,三级标题为仿宋加黑。页边距上35毫米,左、右、下均30毫米,行间距30磅。

2、上述材料打印纸质版1份,5月5日前报局活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zkswjrsk@126.com




周口市商务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8


责任编辑:周口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