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等工作方案
来源: 周口市商务局 时间: 2025-07-18 11:32: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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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等

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25〕3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企业便利迁移改革攻坚工作方案》《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攻坚工作方案》《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攻坚工作方案》《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攻坚工作方案》《物流降本增效攻坚工作方案》《融资信用服务一体化建设攻坚工作方案》《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攻坚工作方案》《“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攻坚工作方案》《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攻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攻坚事项牵头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任务落实。各地要细化工作举措,协同推进工作方案实施。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门协调机制要加强统筹调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报告。

二、强化任务落实。要健全日常联络、情况汇总、信息通报、会商沟通等工作机制,省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向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门协调机制报送,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对重点攻坚任务推进情况和阶段性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帮助经营主体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良好氛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7月5日

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工作方案

为清理整治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各类做法情形,营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通报一批典型违规案例,建立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全面营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

二、具体举措

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是以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以及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其他做法情形。

(一)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涉市场准入相关规定,组织省级涉市场准入相关部门对本部门牵头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对违规增设准入事项或条件、违规扩大准入范围等情况予以纠正;对既无依据又未经法定程序设立的市场准入规定予以废止。按照下管一级、分级负责原则,推动各地同步开展相关工作,梳理汇总形成全省拟清理文件台账。对拟修改或废止的文件,按照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分类,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和权限、程序开展修改、废止工作。

(二)开展市场准入壁垒线索征集。多渠道征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求、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等问题线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APP和小程序等发布《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公告》,畅通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信访渠道,明确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访途径。下沉线索征集渠道,推动各地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三)扎实推动核实整改。对省、市、县三级通过公开征集、自查自纠和上级转办等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归口建立全省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线索核实整改情况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分级开展线索核实整改,每月27日调度更新整改情况。建立重点难点问题督办、通报、约谈制度,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不定期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四)强化媒体监督。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工作全程向社会公开,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建立线索共享、案例同查、典型共报、经验同推工作机制。对征集的问题线索和核实整改情况,及时向媒体通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三、保障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任务落实。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为期半年,集中清理整治结束后,相关工作转为常态化机制。要充分发挥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及典型案例报送工作。

企业便利迁移改革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迁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功能,通过深化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强化部门协同,实现企业迁移登记与关联业务“一网通办、无感切换”,到2025年年底,企业迁移提交材料减少70%,办事环节压缩60%以上,电子档案齐备的企业迁移全流程办理时限缩减至6个工作日内,进一步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化水平。

二、具体举措

(一)压减办理环节。集成业务系统,对接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将企业迁移登记“迁入申请、迁出申请、档案移交、变更登记”4个环节整合为“迁入变更登记”1个环节,即时将变更信息同步推送至社保、住房公积金、税务等联办部门,形成信息互通闭环,实现“一次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结”。

(二)优化办理流程。梳理优化业务办理环节,重构企业迁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企业迁移申请后,同步采集社保、住房公积金、税务相关信息,并推送至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推送信息,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办理成建制划转;迁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迁出地税务机关即时办理变更申请并将信息推送至迁入地,实现全流程“一表填报、全程网办、无缝衔接”。

(三)压缩办结时间。企业通过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申请迁移变更登记的,拟迁入登记机关要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是否准予迁入,并自动生成《准予迁入调档函》,即时推送至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在收到相关待办事项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变更登记业务。各联办部门收到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信息后,按企业迁移“高效办成一件事”流程及时办理,推动社保、住房公积金、税务等环节高效联办,2025年年底前将电子档案齐备的企业迁移全流程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四)加强档案管理。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登记档案数字化建设,提高登记档案数据迁移效率,对线下窗口办理的登记注册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档案分类扫描上传,确保企业档案信息完整、准确。

三、保障措施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企业便利迁移改革攻坚任务落实,要充分发挥企业迁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班作用,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要依托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联通市场监管、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系统,实现企业基本信息、纳税记录、社保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等数据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提供企业迁移“一站式”服务。要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实操技能。要加强改革举措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

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提速增效,持续提高社保服务便捷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社保数据治理,2025年年底前打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堵点,加强社保跨省跨区域交流合作,实现社保关系“归得顺、算得准、转得快”目标,为跨区域就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二、具体举措

(一)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优化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和社保关系转移经办流程,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2025年11月底前实现重复缴费账户转入由“先转后清”变为“转清同步”“一站式”办结,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由“多人多岗分设办理”变为“一人一岗集中办理”。升级退役军人“总对总”转移接续系统功能,2025年10月底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总对总”转移整体接收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强化参保数据治理,规范参保信息,优化系统账户合并功能,实现参保信息“一人、多险种、一编号”。

(二)打通转移接续经办堵点。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严格落实联网办理转移接续业务时限要求,做到“日办、周核、月清”、业务办理“零超期”。2025年9月底前,建立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定期调度机制,对存量业务、审核进度、超期数量、办理时长等数据进行定期通报,对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畅通跨省转移渠道,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跨省转入基金到账信息推送时效。2025年7月底前建立核查台账、提高转出效率,统一人员参保信息基础数据项,建立省际参保缴费、视同年限认定等有关问题联动处理机制,减少跨省转移接续经办环节。

(三)开展社保服务跨省合作。推动合作省份框架协议落实,加强社保、经办协同和数据共享,建立区域内转移接续跨省通办、基金定期结算机制。推动信阳与黄冈、六安等市社保服务点对点协同联动。2025年年底前设立社保跨省网络服务专区和社保服务大厅跨省服务专窗,推动部分低风险高频业务“跨省办理”、高风险业务“跨省受理”,梳理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清单,逐步挖掘“同事同标”服务事项,推动具备条件的事项区域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四)提升社保卡业务全省通办和异地激活便捷性。提供线上社保卡密码重置修改服务,更新全省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社会保障卡读写动态库,进一步提升社保卡业务全省通办和异地激活便捷性。

三、保障措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推进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攻坚任务落实。省、市、县三级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重点工作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加快构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市场体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建设,提升平台互联互通水平和交易便利化程度,2025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省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常态化开展和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推动全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应用,促进要素资源公开高效配置,营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阳光透明、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具体举措

(一)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依托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交易系统,按照“省建市用、全省运行,集约管理、逐步替代”的原则,统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类别、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等业务应用和功能需求,逐步部署至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5年9月底前启动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建设全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为各类主体提供统一的项目入场、信息发布、文件下载、文件递交等电子化交易服务,2025年年底前实现“一门进入、一屏发布、一网受理”。

(二)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实施。优化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推动评标专家、交易场所、评标机位统一随机调度,2025年9月底前出台省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操作指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调度工作应急管理制度等规范,实现省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常态化开展。加强与国家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对接,推进调度系统与省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加快实现跨省域协作、专家共享。

(三)全面实现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推动交易系统对接3个以上数字证书应用程序和30个以上移动数字证书及印章,全面实现全省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支持全国各地经营主体通过移动扫码方式跨区域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四)加快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出台《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厘清评标专家和招标人职责,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推进“机器管招标”、分散评标、“暗标”评审,持续提高评标公正性。

三、保障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攻坚任务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和跟踪监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引导和复制推广力度,通过典型引领、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攻坚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检查检验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30项,积极扩大参与互认医疗机构数量,完善省、市级医检互认平台功能,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地区、跨医院、跨时空调取,支持保障医疗机构高效开展检查检验结果线上互认工作。

二、具体举措

(一)有序增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综合考虑全省疾病谱变化、当前检查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等因素,有序遴选新增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对疾病诊断治疗短期影响不大、适宜推广的项目纳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二)积极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间、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间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指导医联体各成员单位间和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间结合实际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办医院积极参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三)持续完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省、市级医检互认平台功能,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动态增加平台服务器数量和存储空间,提升互认信息机构间交互、调阅和统计分析速度,满足互认业务和日常管理需求。

(四)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政策。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动省、市级医检互认平台推广应用。

三、保障措施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攻坚任务落实,会同省医保局指导各级医保部门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得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由调减区域总额预算和DRG/DIP支付标准;推动医疗机构及时进行信息系统适配改造,推进医联体内率先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要制定完善我省检查检验项目质量评价指标、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能力建设,确保检查检验结果合规达标。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物流降本增效攻坚工作方案

为促进物流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有效降低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管理成本,加快打造物流产业发展高地和物流成本洼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年底,全省社会物流总额突破20万亿元、保持中部地区首位,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2.8%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物流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循环枢纽、打造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支点的战略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二、具体举措

(一)完善物流枢纽设施网络。2025年争取新增1个物流枢纽纳入国家建设名单,开展区域物流枢纽评估调整,组织召开全省物流枢纽(园区)联盟会议,公布5个左右省级枢纽经济先行区建设名单,积极争创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完成郑州首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任务,力争新增1个城市纳入国家第二批建设名单。实施“快递进村”提升行动,打造“一站式”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2000个以上,新增客货邮融合线路200条以上。

(二)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开工建设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二期)、沙颍河漯河至周口航道提升工程等项目,开港运营平顶山港,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15%左右。推动郑州至青岛高铁货运班列常态化开行,力争高铁快运线路增至3条、年货运量达到1万吨,铁路货运量(含发送和到达)同比增长1000万吨。加快空陆联运交通强国“一单制”试点建设。积极推进漯河港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运行铁公多式联运国际班列。

(三)做强做优专业物流。运行中欧(亚)班列全程时刻表班列,建成投用郑州国际陆港核心功能区,2025年开行班列超过4000班次。开辟郑州至马德里、比隆、阿布扎比全货运航线,力争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货邮吞吐量突破100万吨,实现与全球主要货运枢纽机场通航。加快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培育2—3个骨干冷链物流重点县(市),冷库库容超过2000万立方米。发布20个左右现代物流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典型案例。

(四)提升智能化绿色化标准化水平。加快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部省联动试点应用场景建设,尽快申请国家验收。基本完成郑州、洛阳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任务,在国际物流数据综合服务、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互联等领域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加强物流领域关键技术装备、智慧物流等研究。推动营运车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城市建成区物流配送、邮政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重型载货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新增发布航空物流、冷链物流、物流园区细分领域地方标准。

三、保障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省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作用,对物流降本增效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促、跟踪监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融资信用服务一体化建设攻坚工作方案

为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统一、精准、高效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构建提升上接国家、下联市县的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2025年全年累计放款超过4000亿元。强化信用大数据应用,全面推广“信易贷”融资模式,助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运行,力争2025年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推动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优化金融服务、防控金融风险,集聚基金、证券、担保、资产管理、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资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融资服务。

二、具体举措

(一)加快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统一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数据、服务、共享接口、网络安全等标准规范,规范信息共享、授权查询等内容。依托省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河南节点),横向联通各省级金融机构,纵向联通各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接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构建形成上下联通、贯通行业领域的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力争2025年10月底前组建省级征信公司,推进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市场化运营。提升一站式融资服务“总门户”功能,引导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和银行、保险、融资担保、天使风投创投基金等机构入驻,开展常态化项目融资对接。

(二)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拓宽信用信息归集维度,2025年9月底前编制发布《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5年版),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探索推动民宿、物流、产业链等特色“信易贷”数据归集。2025年年底前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总量突破150亿条,进一步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质量、扩大覆盖面。强化信用信息治理,会同数据源单位着力解决数据归集标准不统一、共享频率不高、维度覆盖不全、接口容量不足等问题,完善覆盖归集、治理、共享、应用等信用信息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治理和质量监控体系。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有序推进与更多金融机构、地方融资服务平台等签订数据共享协议,围绕各地、各部门业务需求,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合规流通途径。

(三)丰富融资信用服务应用场景。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深入合作,通过“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方式加强敏感数据开发应用,研发贷前准入、授信评估等联合建模产品,创新更多符合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需求的“信易贷”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符合不同行业领域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等领域开发特色功能模块,推出一批细分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外贸、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依法合规向包括征信机构在内的各类信用服务机构稳步共享数据,推动信用服务业与现代农业、制造业、金融、商贸等产业融合发展。

(四)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完善信用信息保护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等机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数据共享应用。督促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主管部门和建设运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共享、授权查询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融资信用服务一体化建设攻坚任务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评价,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各地对本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予以适当支持,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支持信用融资的激励政策,对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激励。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经营主体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知晓率、使用率。

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攻坚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更加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开展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2025年年底前完成数据测算和对比分析,研判产业活动单位按活动发生地统计对当地经济的影响,提出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修订建议,研究省域内跨区域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纳统办法。

二、具体举措

(一)梳理名录信息。梳理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209.7万个法人单位和18.2万个产业活动单位(不含本部)信息,组织达规未纳统的法人单位和符合视同法人条件的产业活动单位依规纳统,2025年8月底前完成名录信息梳理。

(二)开展省、市两级测算。通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平台定制测算表,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分别按照“法人在地”原则和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原则,省、市两级对辖区内相关行业的单位数、营业收入、从业人数、资产总计等指标分别开展测算,2025年8月底前完成相关数据测算和分析比对。

(三)开展调查研究。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分布情况,根据我省实际,选取800家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开展产业活动单位纳统条件问卷调研。实地调研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工作现状、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情况、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存在的困难问题,实地了解基层统计改革诉求,2025年8月底前完成调研。

(四)形成建议报告。根据试算结果和调研情况,分析研判产业活动单位占当地经济的比重和按活动发生地统计对当地经济的影响;研究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思路,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研究经营主体的界定和辨识方法,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的起报标准、报表内容和报表频率;研究省域内跨区域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纳统办法,提出相关建议,2025年11月底前形成总结报告和相关测算结果。

三、保障措施

省统计局负责统筹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攻坚任务落实,建立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算任务。要结合试算任务,针对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各地研究方向,把握时间节点,督促各地工作落实。要加强试算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适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地加强调研,组织开展经验总结和意见归集。要严格按照相应的原则、口径、范围开展数据测算,保证测算结果真实准确、一致可比。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攻坚工作方案

为最大限度降低入企行政检查频次,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全省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以“一业一查”模式开展,完善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2025年年底前编制各级“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形成以行业分类为基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支撑的“一业一查”监管模式,有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二、具体举措

(一)编制“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依托全省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系统,省司法厅要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有关部门梳理编制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统一清单制式标准,建立动态更新机制,2025年8月底前完成。基于共同监管对象,省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省司法厅组织省有关部门梳理编制全省统一的“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编制市级清单,省、市两级清单分别于2025年9月底、10月底前编制完成。

(二)建立统一监管对象名录库。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省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监管对象名录库并动态更新调整,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实施“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省市场监管局要制定“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规范、“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等,建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体系,2025年年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攻坚任务落实,依托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强化协作配合、压实工作责任。省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省有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牵头“一业一查”事项的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要建立规范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联合监管能力。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进展成效,提高经营主体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维护市场良好运行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更严格的执法标准、更公正的工作举措、更透明的监管方式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规范提升。到2025年年底,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不断优化,社会公信力、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举措

(一)制定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落实《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梳理编制市场监管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避免出现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和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问题,从源头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二)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对行政处罚的裁量范围、幅度等进行细化、量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有效解决“一刀切”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监督,严禁“吃拿卡要、以罚代收,趋利执法”“态度恶劣、训斥威胁,粗暴执法”“接受案件当事人或相关利益人安排的吃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索要或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其他支付凭证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行为。

(四)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实施市场监管“数字+执法”三年行动,加快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系统推广应用,推动案件办理全过程可溯、全环节管理、全流程监督,进一步约束执法权力、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发布服务型执法优秀典型案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攻坚任务落实,指导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跟踪问效和支撑保障力度,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引导,总结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周口市商务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