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商务局内设科室主要职责
来源: 周口市商务局 时间: 2016-12-28 15:36:4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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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商务局内设科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

负责全局行政事务管理和运行,履行党组办公室职责。

1. 牵头建立健全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并推动落实。

2. 承担局机关公文运转、审核把关及印章管理工作,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

3. 承担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管理机关各类会议。

4. 牵头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综合性政务文件和文稿。

5. 负责局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协调来访活动、公务接待(包括政务接待、外事接待、商务接待)。

6. 负责政务督查工作。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和商务厅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办上级机关交办事项。

7. 承担局机关、局属单位目标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局年度重点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局领导指示批示和交办工作落实情况。

8、统筹全局对外宣传、政务信息工作。牵头负责局内部刊物编办工作,负责周口商务年鉴编辑工作

9. 统筹全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编制信息公开年报。

10. 承担局网站管理、新媒体管理、舆情管控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局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11. 牵头负责局机要、保密、档案、文印、值班、应急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12. 牵头推进全市商务领域综治平安建设,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指导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商务领域反恐、信访和防震减灾等工作。牵头负责国家安全有关工作。

13.  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调配、办公机具、家具配备、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

14.  牵头推进全市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15.  协调管理全局外事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管理和因公出国(境)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16. 负责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7.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1. 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2. 拟订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事管理有关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平时、年度考核和管理工作,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局管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

4. 承担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市商务系统表彰奖励事宜,承担局直系统组织、人事方面的表彰工作。

5. 负责全局挂职锻炼、驻村帮扶、援疆等干部选派和借调人员人事管理等工作。

6. 负责局管干部监督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政治审查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8. 负责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管理和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9.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做好统计工作。

10.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干部培训工作。

11. 牵头协调推进全市商务系统就业创业等工作。

12.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3.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科

负责政策资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政府采购、局机关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工作。

1. 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牵头负责全市各项商务促进政策资金的管理、拨付、绩效管理工作。

2. 负责我局部门预决算管理、机关及局属单位非税收入和基建投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 编制全市年度商务促进政策资金预算,建设、管理全市商务促进政策资金项目库和重点企业信息库。

4、负责我市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使用外汇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出口退税协调工作。

5. 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配合法规和公平贸易科参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招投标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6. 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7. 负责对局属单位进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承担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和财务信息管理工作。

8.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9.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科(政策研究室)

负责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业务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工作。

1. 组织研究全市商务发展战略,编制并推进实施全市商务发展规划。

2. 牵头负责全市商务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商务系统、局机关各科室政策研究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商务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 牵头协调推进全市商务领域深化改革工作。

4. 负责全市商务运行情况的综合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商务系统、局机关各业务科室的业务统计、监测、分析工作,审核并对外发布、提供商务数据。

5. 牵头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业务文件和文稿。

6. 统筹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

7. 组织分解下达全市年度商务发展预期性目标,综合考评各地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市商务系统先进集体评选和业务表彰工作。

8. 牵头推进商务厅与我市合作事项落实。

9.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0.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规和公平贸易科

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法律法规事务、“放管服”改革、市场秩序、监管执法、招投标工作和我市公平贸易、产业安全、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工作

1. 组织拟订全市商务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 牵头推进全市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

3. 贯彻实施商务领域行政监管执法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

4. 牵头负责全市商务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督导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协调处理全市商务领域跨地区、跨部门案件。

5. 负责市级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工作,接收商务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举报投诉,按职责权限分转办理。

6.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公开工作。

7. 负责全市商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8. 负责局对外重大经贸合作协议、合同、章程的法律审核。负责全市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

9. 协调处理全市商务系统重大涉法争议案件,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

10. 对全市商务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法律监督。

11. 牵头推进全市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推进局机关权责清单实施、职能转变协调、依法履职监督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商务领域企业服务工作。

12. 负责全市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地方补贴通报有关工作;负责世界贸易组织涉及全市地方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13. 组织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贸易救济调查的应诉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指导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

14. 负责全市产业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我市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15. 牵头组织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招投标工作。

16. 牵头负责局属单位改革改制工作。

17.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8.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

牵头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推进制度型开放战略实施。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 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统筹组织实施。

2. 负责调研督导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全市对外开放、重大经贸合作事项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

3. 规划全市境外经贸联络处总体布局,完善对外经贸合作网络。

4. 统筹协调安排我市参加境内外经贸活动,拟订我市参加境内外重要经贸活动计划。

5. 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人员境内外培训考察工作。

6. 牵头共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工作。

7. 牵头商务系统侨务(海外统战)经贸工作。

8. 负责周口招商云平台建设、维护和运营。

9. 负责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0.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体系建设科

负责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完善方便城乡消费的市场环境和条件。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市场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牵头拟订全市城乡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城乡市场消费网络,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市场体系。                                                                                                

2. 指导编制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农村商业建设和城市社区商业建设。负责推动全市批发行业发展。

3. 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

4. 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我市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举办城乡市场建设领域经贸活动,引进龙头企业和重大招商项目。

5. 牵头实施全市商务领域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组织实施农村商业网点建设,指导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

6. 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

7. 牵头推进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

8. 推进全市流通领域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负责供应链平台建设。

9. 负责全市各类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10. 规范管理全市汽车流通市场,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销售进行监管。

11. 负责全市汽车平行进口工作。

12. 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实施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优化诚信营商环境。

13.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4.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流通业发展科

负责全市流通业改革、管理、促进工作,推进全市流通业的对外开放合作,培育引进国际领先的流通模式、流通业态,规范管理特殊流通行业,推进流通业高质量发展。

1. 组织拟订全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流通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全市流通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 举办流通业经贸活动,引进境内外龙头零售商、知名品牌旗舰店等。

4. 负责全市商贸物流、城乡高效配送、流通领域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参与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促进商贸物流提质增效,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

5. 推动全市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

6. 推动全市特殊流通行业有序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

7. 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指导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8. 推动全市零售行业发展,优化商业布局结构,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

9. 研究拟订全市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酒业转型发展。

10. 建设全市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保护和促进“老字号”等品牌的发展。

11. 牵头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全省平安商场创建工作。

12. 牵头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13.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4.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药品流通服务办公室)

牵头负责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围绕建立强大国内市场,引导国内消费、国际消费融合,优化消费结构,提升消费水平。承担综合协调、运行调控、统计监测、部门协作、政策拟订、政策实施等职能。负责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消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牵头研究制定全市促消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性计划并推进落实、进行评价。

3. 指导建设国际化商业中心,培育消费中心城市。

4. 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肉类、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

5. 组织开展全市市场运行监测,牵头组织内贸行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6. 组织协调解决商品市场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7. 按有关规定对全市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

8. 承担全市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

9. 牵头组织筹备我市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工作。

10. 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

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市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

12. 牵头推进全市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

13. 参与对接协调我市与商务厅厅市合作事宜。

14.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5.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对外贸易科

牵头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管理和促进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运行监测、部门协作、审批监管、政策拟订、政策实施等职能。

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研究提出全市货物进出口预期性计划并推进落实、进行评价。

3. 负责外贸促进资金政策落实和项目组织实施,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4. 推进全市对外贸易市场多元化,统筹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组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牵头负责我市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筹备组织工作。

5. 建立全市对外贸易跨部门协作机制,促进贸易便利化。

6. 推进全市对外贸易以质取胜战略,指导和管理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

7. 指导推动全市外贸新业态发展,提升外贸发展新动能。

8. 指导协调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协调企业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9. 承担全市加工贸易管理工作,指导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工作。

10. 组织实施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编报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申报国家重点管理商品的企业经营资格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投标资格。

11. 指导协调全市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工作。

12. 监督管理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

13. 负责全市国际货代行业备案管理工作。

14.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5.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

负责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行业管理和促进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运行监测、部门协作、审批监管、政策拟订、政策实施等职能,推进对外开放合作,促进商贸服务消费。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研究提出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预期性计划并推进落实、进行评价。

3. 指导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服务外包示范城县、示范园区的创建和评价工作。

4. 承担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促进、统计监测工作。

5. 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

6. 负责全市数字贸易、文化贸易发展,打造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7. 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服务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8. 指导有关商协会组织举办行业展览展示、技能评比等相关活动。

9.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展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 组织举办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经贸活动,引进知名展会。

11. 依规对全市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进行审批管理。

12. 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管理。

13. 牵头负责我市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筹备组织工作。

14.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5.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外商投资服务科

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的管理和促进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运行监测、部门协作、审批监管、政策拟订、政策实施等职能。承担市外商投资管理日常工作。

1. 贯彻落实国家利用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牵头拟订全市利用外商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依法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和中西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3. 统筹协调全市外资招商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办法。

4.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商投资预期性计划并推进落实、进行评价。

5. 依法对全市外商投资活动(含设立企业、新建项目等)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涉及负面清单及信息报告事项实施监管;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全市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依法对全市外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工作。

6. 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

7. 负责境外跨国公司在周口设立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等总部型机构的认定工作。

8. 牵头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制定外商投资指引;负责组织筛选、发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客商资源库、政策信息库等投资促进信息化平台。牵头组织参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投资促进活动。

9. 建立全市外商投资跨部门协作机制,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10.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外商投资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负责组织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外市场调研、商品促销、展销和培训等工作。

11. 指导我市国际合作示范园区等重点招商引资载体平台建设。牵头负责我市国际合作园区建设认定工作。

12. 协调推进全市外商投资重大项目。

13. 负责境外招商引资项目有关政策的审核工作。

14.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5.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区域经济协作科(市经济协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境内区域经济协作工作,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协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负责境内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经贸交流活动。指导协调全市利用省外资金工作。

1. 贯彻国家有关区域经济协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协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市引进省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全市引进省外资金预期性计划并组织推进落实、进行评价。

3. 负责联系全国各地经济协作部门和知名企业,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协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协调接待国内重要客商投资来访。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及其企业、外地驻周经贸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跨区域合作活动。

4. 负责建立经济协作信息网络,搭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交流平台,推动区域经济协作。

5. 牵头负责我市参加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在境内举办的重要经贸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

6. 跟踪推进重大活动中全市利用省外资金签约项目,负责全市引进省外资金统计、分析工作。

7. 负责省外招商引资项目有关政策的审核工作。

8. 指导联系外地驻周商协会、我市驻外市(自治区、直辖市)商协会工作。牵头市商务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商会、协会、学会、联谊会、促进会等)的协调联络、脱钩等工作。

9.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0.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产业发展促进一科

负责全市传统优势产业投资促进和绩效评价工作,牵头推进全市传统优势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1. 负责研究境内外钢铁、有色、化工、轻纺、装备制造、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现状、趋势,拟定全市传统优势产业招商引资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组织参加境内外举办的传统优势产业相关的经贸交流活动。

3. 牵头推进全市传统优势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筹划举办全市传统优势产业专题招商活动,指导各地举办特色专题招商活动。

4. 负责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并定期更新完善传统优势产业招商图谱,统筹推进全市传统优势产业重大招商项目。

5. 负责建立全市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客商资源库、招商引资项目库、政策信息库,承担境内外有关传统优势产业重要客商、团组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

6. 负责组织有关传统优势产业招商引资培训。

7. 负责建立全市传统优势产业招商成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工作。

8.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9.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产业发展促进二科

负责全市新兴产业投资促进和绩效评价工作,牵头推进全市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1. 负责研究境内外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5G等新兴产业发展现状、趋势,拟定全市新兴产业招商引资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牵头推进全市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对接发改、科技、工信、高校、科研院所、新兴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大型央企、知名高新企业等机构,开展新兴产业发展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3. 负责组织参加境内外举办的新兴产业相关的经贸交流活动。

4. 筹划举办全市新兴产业专题招商活动,指导各县(市、区)举办特色专题招商活动。

5. 负责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并定期更新完善新兴产业招商图谱,统筹推进全市新兴产业重大招商项目。

6. 负责建立全市新兴产业重点客商资源库、招商引资项目库、政策信息库,承担境内外有关新兴产业重要客商、团组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

7. 负责组织有关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培训。

8. 负责建立全市新兴产业招商成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工作。

9.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0.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产业发展促进三科

负责全市未来产业投资促进和绩效评价工作,牵头推进全市未来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1. 负责研究氢能与储能、量子信息、类脑智能、未来网络、生命健康、前沿新材料、区块链等未来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布局,开展未来产业发展促进的课题研究、智库建设、决策咨询等工作,拟定全市未来产业招商引资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收集跟进有关未来产业的头部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国内外重点企业、项目、资本、人才等信息,开展未来产业发展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3. 协调推动出台支持未来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

4. 负责组织参加中国高新技术成果交流会等境内外有关重大经贸活动。

5. 牵头推进全市未来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筹划举办全市未来产业专题招商活动,指导各地举办特色专题招商活动。

6. 负责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并定期更新完善未来产业招商图谱,统筹推进全市未来产业重大招商项目。

7. 负责建立全市未来产业重点客商资源库、招商引资项目库、政策信息库,承担境内外有关未来产业重要客商、团组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

8. 负责组织有关未来产业招商引资培训。

9. 负责建立全市未来产业招商成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工作。

10.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1.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产业发展促进四科

负责全市现代服务业投资促进和绩效评价工作,牵头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

1. 负责研究国内外专业化高价值生产性服务业和精细化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现状、趋势,拟定全市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牵头推进全市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对接全市民政、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大数据、金融等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3. 负责组织参加境内外举办的服务业相关的经贸交流活动。

4. 筹划举办全市服务业专题招商活动,指导各地举办特色专题招商活动。

5. 负责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并定期更新完善服务业招商图谱,统筹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重大招商项目。

6. 负责建立全市服务业重点客商资源库、招商引资项目库、政策信息库,承担境内外有关服务业重要客商、团组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

7. 负责组织有关服务业招商引资培训。

8. 负责建立全市服务业招商成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工作。

9.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0.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管理和促进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运行监测、部门协作、备案监管、政策拟订、政策实施等职能。

1. 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研究提出全市对外经济合作预期性计划并推进落实、进行评价。

3. 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4. 负责全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5. 依法对我市对外承包工程总包项目进行备案管理。依法对我市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6. 负责我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工作。

7. 承担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8. 负责全市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等实施企业(单位)资格初审;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9. 负责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支持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走出去”。

10. 负责与境外中资企业协会的联络工作。

11.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2.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开发区发展科

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统筹管理、政策指导和统计评价工作。

1.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的审核工作。

3. 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统计、监测、分析工作,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体系。

4. 研究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5. 协调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6. 负责与我市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各类口岸的协调联动工作。

7.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8.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电子商务科

负责促进国内贸易、对外贸易新业态发展,统筹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1. 贯彻落实全市有关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订全市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协调推进我市“网上丝绸之路”建设。

3. 拓展和深化我市城市、农村、企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全市网络消费健康发展。

4. 推动拟订我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指导规范全市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5. 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市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的统计、监测、分析、评价体系。

6. 负责全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培育认定工作。

7. 协调推进全市快递物流、电商物流业态发展,负责快递物流、电商物流企业、园区、基地培育认定工作。

8. 牵头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参与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9. 推动全市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对外开放合作,引进境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平台。

10. 牵头负责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相关工作。

11.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2.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自贸区创新发展科

负责统筹管理、协调服务和指导监督自贸试验区周口片区建设发展工作。承担中国河南(郑州)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日常工作。

1. 负责国家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在全市的复制推广工作。

2. 研究拟订中国河南(郑州)自贸试验区周口片区申建工作,并组织实施。

3. 牵头拟订自贸试验区周口片区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改革创新效果评估。

4. 研究提出重点改革建议,协调推动出台周口片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政策。

5. 负责制度创新促进工作,组织制度创新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制度创新示范载体,做好绩效评估。

6. 牵头开展自贸试验区能力提升培训、交流等工作。

7.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8.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招商项目推进考评科

1.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督查、落实。

2. 负责考核、认定全市招商引资成果,并提出奖惩意见。

3. 牵头重大项目洽谈、政策研判、跟踪服务工作。

3.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4.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行政审批服务科

1. 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2. 负责全市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资格审批。

3. 负责全市从事拍卖行业企业许可初审。

4. 市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审批职能。

5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6.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纪委职能。

1. 协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2.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3.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重大活动和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工作。

4. 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工作。

5.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管理工作。

6. 牵头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

7. 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双拥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方面的表彰工作和直属单位政工职称评审工作。

9、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10.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配合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11. 负责本委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2.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1.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2. 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 负责局机关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4. 负责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5.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周口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