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商务局:
你局《沈丘县商务局关于新建沈丘县国峰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沈商务〔2024〕81号)、《沈丘县商务局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设沈丘县卓迅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沈商务〔2024〕82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近期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行函〔2020〕79号)、《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商贸〔2010〕71号)、《河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规划确认情况
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周口市商务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对沈丘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规划调整的回复》文件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2座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
1、“十四五”加油站名称:沈丘县国峰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地址:沈丘县槐店回族镇人民大道与泰安路交叉口东侧;法人代表:孙燕;占地面积2588.34平方米,加油机6台,油罐储量190立方米(其中:汽油储油罐3个,总容量110立方米,柴油储油罐2个,总容量80立方米)。
2、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规划调整)名称:沈丘县卓迅加油站;加油站地址:沈丘县周营镇李楼营小学南160米023县道西侧;法人代表:郭晓燕;占地面积726.12平方米,加油机2台,油罐储量120立方米(其中:汽油储油罐2个,总容量60立方米,柴油储油罐2个,总容量60立方米)。
二、具体工作要求
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资质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手续,依法依规经营。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