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21号
周口市淮阳区航顺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22号
沈丘县金源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23号
沈丘县中海石化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24号
河南联江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25号
河南联江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26号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周口淮阳产业聚集区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27号
沈丘县纸店镇供销社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28号
周口市顺合加油站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29号
周口市淮阳区顺畅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30号
周口市淮阳区福达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31号
周口市淮阳区迦博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32号
周口市淮阳区城南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33号
周口市淮阳区辰德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34号
周口市淮阳区中淮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35号
周口市淮阳区晨冈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36号
周口市淮阳区晨超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37号
周口市淮阳区茂发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38号
周口市淮阳区天达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39号
周口市淮阳区中孚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40号
周口市淮阳区迎通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41号
周口市淮阳区优捷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42号
周口市淮阳区顺源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43号
鹿邑县豫皖石化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
周口市商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商运许准字〔2022〕第044号
鹿邑县玄武镇永尚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1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7日。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