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商务局
关于确认沈丘县左庄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沈丘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规范改造沈丘县左庄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沈商务〔2021〕87号)收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河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号)、《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商贸〔2010〕71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近期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行函〔2020〕79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预确认周口市沈丘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7〕128号)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县通过规范改造建设沈丘县左庄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加油站地址:沈丘县槐店镇左庄村西300米X006东侧;法人代表:左亚文;加油站类型:双品种;占地面积6117平方米(租赁),加油机2台(限定),油罐储量11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资质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