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系统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商务局 时间: 2017-07-25 16:15:0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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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商务〔2017〕141

  

关于转发《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系统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黄泛区农场商务局,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服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系统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商办文〔2017〕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总结并报送市商务局综合信息与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王振中  赵文学

电  话:8219603

电子邮箱:zkswjzhk@163.com

 

附件:河南省商务系统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2017年7月25日

 

 周口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

 

 


河南省商务系统2017年度法治建设

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16—2020年)》(豫发〔2016〕31号),全面推进全省商务系统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河南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等有关部署,现就河南省商务系统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商务部门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简政放权,做好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继续抓好省级商务部门保留行政许可的申报材料、年检及政府指定培训等清理工作,切实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积极落实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从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廷伸,推进网上审批,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持续提高审批效率;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落实我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服务标准、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等进行规范。

    (二)规范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切实转变商务部门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持续推进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交相行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本系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权力越位、缺位和错位。严格落实中央各项收费基金政策,开展收费基金清理,落实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管理;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省本级基本完成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和信息技术支撑工作,落实财政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政策,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深人推进按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部署,加强政府诚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部门信息共享、互信互动工作机制,强化系统联动,切实做好共享信息的整理、传输、反馈和分析应用。发挥政府诫信建设示范作用,约束政府失信行为。

    (三)加强行政执决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我省统一部署,

认真推进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深化全省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及时复制推广改革试点成熟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全面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依法处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五)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认真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    迫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做好本部门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联络、协调、考核、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规范全省商务系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商务部门应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力量建设,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七)强化系统工作推进。围绕2017年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主题,严格落实我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情况交流、督促检查、分析评价四项工作制度,加强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督促、指导和服务,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促进商务行政执法机关间的学习交流,推进全省商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均衡发展。

    (八)规范商务领域行政指导。落实《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推进行政指导在全省商务系统广泛而深入开展,探索行政指导案卷立卷和评比标准,促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九)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调解。指导全省各级商务部门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稚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 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17号),积极开展商务领域行政调解,认真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逐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十)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逐步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

    (十一)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工作指导,重点引导基层牢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熟练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有效提高商务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活动,示范带动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在全省商务系统持续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注重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全面升级打造,促使其成为全省商务系统法治建设的先进典型,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二)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行政执

法条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商务执法领域探索实

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累本系统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行上述制度作好准备。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商务厅认真收集、制作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修订全省商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及相关规范标准,推动商务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贯彻实施《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十五)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迫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商务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

    (十六)努力做好立法工作。省级立法层面,积极稚动《河南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条例》、《河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等立法调研,收集编纂立法资料,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的沟通,及时汇报、积极推进工作开展。征集和上报年度地方立法计划项目,保证商务立法工作的连续性。通过参加立法工作座谈会、书面反馈意见等形式,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服务我省立法工作。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有商务领域立法计划项目的,积极予以支持。

    (十七)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部门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的刚性约约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网络化建设。按照国家和我省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八)强化商务领域部门内部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

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杈、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十九)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并配合支持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法律监督检查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凋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二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

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整合力量资源,明确责任分工,探索解决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及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等问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制度;贯彻实施中央和我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健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制度,加强社会热点问题政策宣讲和舆情引导,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

    (二十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时、准确、具体地公开部门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完善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依法按时办理;强化和提升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合作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各类信息发布和交流工作。加强商务部门门户网站管理,加快部门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三)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79号),加快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及场所装备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作用;落实《河南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规定》,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健全案件审理机制,创新案件审理方式,注重依法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提升行政复议效果。

    (二十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如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7〕20号),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二十五)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落实我省“七五”普法规划,以宪法、民法总则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规定,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梳理行政裁决依据,规范行政裁决流程,依法运用行政裁决解决同商务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坚持依法、规范、高效调解矛盾纠纷,确保调解达成的协议合理合法有效。

    九、提升商务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部门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全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并配合做好上级有关单位组织的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十七)加强商务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系统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员法治培训,省商务厅拟举办1—2期全省商务系统普法培训班,基层商务主管部门要同时着力抓好中层以上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落实推进机制

    (二十八)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全省商务系统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机构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动落实。各单位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十九)落实法治建设各项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任务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备部门领导班子全年要至少2次听取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制度完善,落实监管责任,带头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法制力量建设,健全完善法制机构,选好建强法制工作队伍,牵头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三十一)建立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我省商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促进全省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工作推进机制的完善。坚持不懈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一刚一柔、刚柔并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大力培育法治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商务系统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充实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机制,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周口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