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商务局关于确认项城市贾岭中禧加油站等4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商务局 时间: 2021-04-08 16:48:4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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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商运行〔2021〕19号

 

周口市商务局

关于确认项城市贾岭中禧加油站

建设规划的通知

 

项城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设四座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项商务字〔2020〕169号)收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河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号)、《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商贸〔2010〕71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近期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行函〔2020〕79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预确认项城市太康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7]38号)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市通过规范改造建设项城市贾岭中禧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加油站地址:项城市贾岭镇Y005与X020交叉口东400米X020南侧; 法人代表:王现梅;加油站类型:双品种;占地面积2660平方米(租赁),加油机2台(限定),油罐储量12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资质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1年3月26日

   

 周商运行〔2021〕20号

 

周口市商务局

关于确认周口深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商水张庄加油站等2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商水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周口深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商水张庄加油站申请规划确认的请示》(商商字〔2020〕78号)、《关于中国石油河南周口商水光武路南段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商商字〔2020〕38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近期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行函〔2020〕79号)、《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商贸〔2010〕71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运行函〔2019〕58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周口市商务局关于发布周口市2020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周商运行〔2020〕1号)、《周口市商务局关于发布周口市2020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周商运行〔2020〕48号)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县新建周口深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商水张庄加油站等2座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周口深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商水张庄加油站地址:商水县张庄乡商水一职高西300米G329国道南侧; 法人代表:杨文化;占地面积4432.27平方米,加油机6台,油罐储量120立方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商水光武路南段加油站地址:商水县光武路与银龙路交叉口南100米东侧; 法人代表:何学习;占地面积3320平方米,加油机4台,油罐储量12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资质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1年3月26日

 

 周商运行〔2021〕21号

  

周口市商务局

关于确认鹿邑县顺途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鹿邑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规范改造鹿邑县顺途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鹿商〔2021〕19号)收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河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号)、《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商贸〔2010〕71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近期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行函〔2020〕79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预确认鹿邑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办文[2019]35号)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市通过规范改造建设鹿邑县顺途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加油站地址:鹿邑县王皮溜镇李堆行政村普大庄自然村南100米002县道西侧; 法人代表:孙艳青;加油站类型:双品种;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租赁),加油机2台(限定),油罐储量5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资质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1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