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商运行〔2020〕55号
周口市商务局
关于确认淮阳区城南加油站等4座加油站
建设规划的通知
淮阳区商务局:
你局《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设淮阳区城南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淮商字〔2020〕第120号)、《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新建3座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淮商字〔2020〕第105号)收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河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近期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行函〔2020〕79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预确认淮阳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7〕39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预确认周口市沈丘县淮阳县郸城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7〕128号)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区新建淮阳区城南加油站等4座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见附件)。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资质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附件:淮阳区农村及偏远地区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
淮阳区农村及偏远地区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序号 |
加油站名称 |
加油站地址 |
法人 代表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加油机数(台) |
油罐容量(立方米) |
1 |
淮阳区城南加油站 |
淮阳区王店乡古陈村西300米Y004西侧 |
王文祥 |
2101 (自有) |
4 |
120 |
2 |
淮阳区晨冈加油站 |
淮阳区新站镇牛庄行政村土屯村东500米X019北侧 |
吕 华 |
1732 (自有) |
4 |
120 |
3 |
淮阳区晨超加油站 |
淮阳区安岭镇大朱楼至杰针园村路与X006交叉口西南角 |
吕 华 |
975 (自有) |
4 |
120 |
4 |
淮阳区福达加油站 |
淮阳区曹河乡小郝村南100米X018西侧 |
李参军 |
1984 (自有) |
4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