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方案
周商务【2014】154号
各县(市、区)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
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豫政〔2014〕32号),由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以下简称五部门),自2014年8月上旬至11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在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存在的油品质量低于法定标准、掺杂使假、缺斤短两、假冒商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净化我市成品油市场环境,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加大油品质量升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市雾霾治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
二、查处内容
(一)查处生产领域存在的制售劣质油品、油品质量低于法定标准、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案件及行为;
(二)查处流通领域存在的油品质量低于法定标准、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查处假冒商标及标识等行为;
(四)查处销售企业缺斤短两等行为;
(五)查处其它生产、储运、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分工
为了加强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由五部门建立周口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分工如下:
商务部门:负责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牵头组织和联系。对经查实,确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发改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进展情况。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涉嫌生产、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活动;查处非法炼制的,无合法进口来源的,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查处缺斤少两、掺假使假欺骗消费者的,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油品的;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它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批发企业从事零售或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它成品油经营企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等。
质监部门:负责查处生产领域存在的油品质量低于法定标准、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
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自2014年8月上旬开始,至2014年11月中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1.任务布置、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8月上旬。召开全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自查阶段:2014年8月5日至9月15日。各县市区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小组统一行动,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自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梳理分类,各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按规定进行处理。
3.整改阶段:2014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4.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上报整治结果,组织检查验收组赴各地检查验收。对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走过场、问题严重的地方,暂停审批成品油经营许可;对问题严重、且又整改不到位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据审批权限注销其成品油经营资质和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示。
5.总结阶段: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各县市区将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及检查验收情况报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联席办公室汇总呈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市区。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密切配合,将专项行动迅速引向深入,确保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联席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在专项行动中的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全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建立联络员信息系统。专项行动期间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三)加强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联席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成品油市场油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科理。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要求统一开展行动,切实履行职责。
附件
周口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建立周口市打击劣质油品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召 集 人:闫淑娟 市商务局局长
副召集人:武 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邓德才 市能源规划建设局局长
程俊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彦彬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亚成 市质监局纪检组长
成 员:张 蕾 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科长
陈 锐 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科长
宋志坚 市能源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龙文钦 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支队政委
张锦春 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
陈连军 市质监局法规科科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武华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