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河南省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5〕5号)和《关于印发<周口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周促消费〔2025〕1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周口市本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自2025年11月6日24:00起,暂停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格券申领及使用,届时补贴申报平台将同步关闭。
后续如有相关政策,另行发布。
周口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