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商务局关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目录库入库企业的公告
来源: 周口市商务局 时间: 2023-09-08 16:50:4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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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建立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目录库的通知》(豫商流通[2023]20号)精神,周口市商务局组织县区商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相关企业,并进行广泛宣传,开展了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目录库入库企业遴选和推荐工作。
      市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了初审,并正式行文推荐,经我局审定,认为河南绿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纳入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目录库的入库企业。
      特此公告!

周口市商务局
2023年9月8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商务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