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商务局
关于转发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县(市、区、场)商务局:
为全面落实我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现将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豫商办文〔2016〕4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1/623-2010),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所辖区域公安部门督促桑拿洗浴场所落实《管理规范》,全面加强桑拿洗浴行业消防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