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经济数字化和世界经济数字化在现实中几乎是同步发生的,数据的跨境流动与一国内的数据流动并没有本质区别,数据跨境流动规模同样出现了急剧扩大。全球互联网协议(IP)流量可以作为衡量的指标之一,UNCTAD(2019)的统计显示,1992年全球IP流量大约是每天100GB,2002年达到了每秒100GB,2017年激增至每秒46600GB以上,预计2022年全球IP流量将达到每秒150700GB。尽管简单的数据量统计不足以用来测算跨境数据流的经济价值,但不可否认的是,数据的跨境流动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全球供应链几乎所有商业关系的基础之一。数据的跨境流动使企业能够建立和维护复杂的全球价值链,便于有效地协调研发、供应链、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在要素流动作为经济全球化本质特征的基础上,世界经济在向数字经济全球化转型过程中又增加了新的要素流动———数据的跨境流动。与以商品全球化为特征的经济全球化相比,资本和数据要素的流动不仅超越了商品流动的范畴,也进一步主导了全球范围内商品流动的内容与方式。这将对全球价值链阶段世界经济的运行机制产生重要的影响,并展现出新的运行特征。
一、全球数据价值链成为全球化收益增长的新维度
全球数据价值链将逐步成为数字经济全球化收益创造的新维度,数据流动所创造的经济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数字化资本对分散在全球各地数据的传输、汇总和分析应用能力。在数字经济全球化下,跨国公司作为微观行为主体,构建完善、便利、高效的全球数据价值链将成为其全球生产布局核心目标之一。与一国情况相同,原始数据的搜集、汇总、分析和利用等环节在全球范围内也存在着物理分离状态,跨国公司从在多个国家、多个地点搜集原始数据,存储和传输数据,再到分析和利用,最后到创造收益的数据货币化阶段,这一过程也是在全球范围内形成数据价值链的过程,直观表现为数据的跨境流动和经济全球化收益的增长。与全球价值链的物理形态类似,全球数据价值链同样会涉及汇总处理后的数据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多次跨境,所创造的价值也将融入最终产品或服务并交付至最终消费者。根据商业模式的不同,同样可以将参与数字经济全球化跨国经营企业分为数字赋能型跨国企业和数字增强型跨国企业。其中,数字赋能型跨国企业(如亚马逊、Uber、Twitter等)也被称为“数据原生企业”,已通过“数据驱动型创新”形成了完全数字化的商业模式。对它们来讲,全球数据价值链已经成为其创收的关键和经营命脉。数据要素的跨境流动在跨国经营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资本流动。即在数据跨境流动充分的情况下,数字赋能型跨国企业可以不需要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另一类是数字增强型跨国企业,其跨国经营的核心仍是通过资本流动,在全球范围内选择最优的要素组合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全球数据价值链的构建更多地是用来改进产品质量,改善生产和业务流程运作,促进决策,并增加数字化的服务。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全球价值链主要表现为基于全球数据价值链实现跨国经营“渐进式”的数字化。
二、数字贸易赋予世界在“数据流动和数字化”层面的联系尽管关于数字贸易的准确定义至今尚未形成广泛共识,但数字贸易的基本特征已经可以大致刻画:首先,数字贸易主要是基于互联网等现代通信系统展开;其次,数据的跨境流动和数字化资本所拥有的高水平数字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全球贸易扩张的关键驱动因素,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都是“数据货币化”的具体实现方式;再次,从数字化企业的角度来看,贸易数字化的过程也是“数字赋能贸易”的过程,能够创造最终可货币化的数据流已经成为企业参与全球数字贸易的核心竞争力;最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简单划分标准已不能反映世界步入数字经济全球化转型的主要特征,全球贸易的模式及构成需要从全球数据价值链的角度重新审视和区分。基于互联网等通信技术获取客户需求、偏好等数据日益成为企业营销的主渠道,全球商品交易市场逐步转到数字平台创造的新市场中,一些服务的跨境交易也通过数字提供取代了原有的线下服务,如电子书(Kindle)或流媒体服务、在线教育/医疗等技术和服务的远程提供。数字贸易也改变了贸易的内容,使得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间原本清晰的界限开始变得模糊。传统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使得制成品中开始出现数字化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比重显著增加,核心表现为全球价值链贸易中服务比重的稳步上升以及新的服务类型和成分的激增。在传统的服务贸易领域,数字化将许多此前不可贸易的服务部门转为具有高度贸易性的部门,具体表现为服务产品的数字化和可贸易化,并推动了服务贸易的全球化。数字原生企业的出现带来了一种崭新的、完全数字化的全球性新服务,其渠道是数据流动和数字技术的应用所形成的全球数据价值链,供应内容也是完全的数字化产品(服务)。因此,数字贸易的出现给全球贸易的交易方式、交易内容和交易对象带来了重塑,使得世界经济联系在资本要素流动的基础上增加了“数据流动和数字化层面”的联系,数字贸易的内容和规模的持续扩大将成为数字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征。
三、全球价值链形态与布局变化的不确定性跨境数据流规模的扩大为数字技术带来了充分的应用场景。以数字平台为代表的新型商业模式的出现使得商品(服务)的用户与供应商能够更为直接地面对面接触,用户的各类需求可以迅速与供应实现最佳匹配。需求侧的“客户声音”日益重要,而规模经济带来的竞争优势相对减弱,也使得原本以“成本为中心”的全球价值链开始逐步向“以产品和用户为中心”转变。即跨国经营企业从此前通过资本流动寻求最低的要素成本向更加适应用户需求的方向转变,逐步去除过去“线性”供应链中的“刚性”中间商———去中介化,从而根本改变全球供应链的形态。典型案例是,随着基于跨境数据流的数字技术的进步和市场规模的扩大,谷歌、亚马逊和阿里巴巴等大型数字公司正在以数字平台为基础,以点对点互联模式取代了原来的线性价值链。最终,与传统纵向一体化的全球供应链不同,以全球数字平台为核心的新的全球供应链将呈现为一个由不同行业用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组成的广泛的生态系统,这些基于多维价值的生态系统使得合作伙伴之间可以进行高度的横向协作,提高与其传统供应商关系的效率和韧性。全球价值链形态的改变必然导致其布局的改变,但由于数字技术本身仍在发展中,而且不同数字技术的影响方向也不尽相同,因此全球价值链布局变化尚不能明确。一方面,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可以使得生产、交付和物流更为高效,因而可能会带来全球价值链的延长,并增加全球价值链中的国外货物和服务的增加值成分,从而纳入更多的经济体;另一方面,人工智能、3D打印和先进的机器人技术可能会减少劳动力的需求,减少国际采购,中间品和服务越来越多地来自发达经济体内部,可能导致生产更加区域化和全球价值链的缩短或回归,即将生产或其他商业职能从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地区)回归至拥有规模市场的国家。例如,3D打印如果能够得到普遍应用,全球价值链不仅可能缩短,其形态也会出现变化,将通过设计、图纸和软件等形式的数据跨境交换来替代此前的货物和服务的跨境交易。
四、全球化收益的国民属性进一步复杂化在全球价值链阶段,世界经济整体的系统性联系加强,资本要素的国际流动改变了各国的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结构,在跨国公司全球生产布局的推动下,寻求要素最佳组合成为世界范围内要素配置优化的主要方式。尽管传统的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理论仍然发挥着作用,但高度融入全球价值链的各国比较优势已不能再通过国际贸易的规模和结构来加以反映或衡量。同时,贸易收益往往被本国要素和外国要素共同所有,全球化收益国民属性问题更具复杂化。而在全球价值链向数字经济全球化转型的过程中,数据要素的跨境流动将使得这一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在数字经济全球化下,数据、数字化资本和数字技能熟练劳动力三种要素的最优组合将是未来经济全球化收益新的增长点。在要素流动的情况下,一国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数字资本和数字技术熟练劳动力的丰裕程度以及数字经济成长的制度环境将不再是天然的竞争优势或者是比较优势来源。不同要素流动性的差异决定了全球化经济中要素流动的基本方向是易流动要素向不易流动要素所在地流动。因此,对于数字赋能型的跨国企业来讲,在数据可完全跨境流动的情况下,其数字化资本将会留在母国,在母国内完成境外数据流入的货币化过程,并跨境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而对于数据跨境流动不足的贸易伙伴,跨国企业将选择数字化资本的跨境流动与贸易伙伴国本土的数据结合,并在当地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对于数字增强型跨国企业来讲,由于其传统业务模式仍以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加工和制造为主,因此资本流动仍是其主要模式,但随着其业务模式数字化进程的加快,数据流动代替资本流动的步伐将逐步加快,这不可避免地复杂化了全球收益的国民属性。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原始数据要素的拥有者(普通用户)和全球数据价值链的组织者(数字化资本)在数据跨境流动所产生的收益分配方面存在着错配的现象,即价值越来越多地被那些控制生产管理所需的数据和数字资源的参与者———数字化资本所获取。这一问题已经在国际层面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重视,典型代表是当前美国和欧盟之间关于数字服务税的争端。数据要素收益错配将进一步复杂化全球化收益的国民属性。由此引发一个需要深思的问题,即如何衡量一国经济数字化下的经济总量。当前,无论是国内生产总值统计还是国民生产总值统计方法均未涵盖“数字化”的内容。国际上对于数字经济纳入一国GDP的研究大概有两种:一种是“数字GDP”,但从其衡量的因素来看,更像是对一国数字经济竞争力的衡量;另一种是通过考察数字化带来的消费者福利的变化来尝试重新衡量一国的GDP,这一研究尽管理论和方法较为严谨,但缺乏有效和系统统计数据的支撑,仍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5.世界经济发展格局不平衡的新表现“易流动要素向不易流动要素流动”的规律决定了世界产业分工布局和全球贸易格局,在全球价值链背景下,以外包或产业转移为主要形式的资本要素流动必然带来贸易的反向流动,进而造成全球贸易格局的不平衡,主要表现为资本流出经济体贸易逆差的出现。同时,全球价值链利益分配的对象也成为具有竞争优势的跨国公司的国际性生产网络,而不再是以国界划分的经济体,贸易格局的不平衡导致了资本流出经济体本土劳动力和传统产业资本要素收益的减少。在数字经济全球化下,要素流动往往给要素流出方带来贸易逆差的规律仍然存在,但表现形式会有所不同。对于数字增强型跨国公司,由于仍处于渐进式的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字技术的应用和数据的跨境流动会使得此前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微笑曲线”变得更加陡峭,即生产阶段的自动化加快将减少生产环节的增加值,进而减少处于生产分工阶段的经济体收益,而处于生产前或生产后阶段分工的经济体收益增加,如能够提供更广泛的设计软件和数据驱动服务(生产前阶段),或者提供数字化增强的售后服务(生产后阶段),但总体仍将延续全球价值链下贸易格局的不平衡。对于数字化程度高的数字赋能型跨国公司来讲,对于数据跨境流动弱的贸易伙伴,数字化资本将流出,在贸易伙伴国本土提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会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跨境返销,这一模式产生的贸易不平衡同样将延续全球价值链阶段的贸易格局。而在数据跨境流动较为充分的情况下,数据的跨境流动往往会代替数字资本的流动,并产生反向的数字贸易流,贸易格局的不平衡将转为数据要素流出国对“数字化资本”所在国的贸易逆差。在世界经济向数字经济全球化转型中,贸易格局的不平衡所带来的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将继续存在,只是有了新的表现形式。根据UCTAD的统计,全球市值最大的20家公司基本都拥有基于平台的商业模式,其中,微软、苹果、亚马逊、谷歌、脸书、腾讯和阿里巴巴这世界7大平台占世界前70大平台总市值的2/3;从数字化资本母国的分布来看,美国和中国占全球前70大数字平台市值的90%,而欧洲在其中的份额仅为4%,世界其他地区的份额更少。因此,在全球存在巨大数字鸿沟的背景下,基于在线平台商业模式的数字赋能型跨国公司很可能是未来全球贸易格局和世界经济不平衡的主要推动力。其背后所隐藏的“主权国家的本土政治经济利益”和“跨国公司全球化利益”的失衡将会在一段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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