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
太康县国园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未对厂区化粪池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太康县湘味源食品厂
未对厂区化粪池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太康县刘钦家俱有限公司
1.生产车间木粉尘集尘严重,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十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办公室且住人。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太康县飞翔食品有限公司
裹粉间面粉尘积尘严重,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十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河南省迪普森实业有限公司
未与第三方氧气、乙炔瓶供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太康县五里口昊林养老中心
1.两部疏散楼梯间距不足5米,且未形成封闭楼梯间,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2条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东侧和北侧建筑之间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1.2条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不符合标准,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未设置室外消火栓,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2,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太康县常营镇卫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现场电焊作业未提供动火和临时用电审批手续。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八条,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周口市翔耀食品有限公司
分装车间除尘器内电机和粉碎车间粉碎机电机不防爆。依据《谷物磨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要点》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河南旭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除尘系统未采取任何泄爆、惰化、抑爆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依据《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周口市东越秀体育宾馆有限公司
安全通道堆放杂物。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周口中石化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腾飞路加油站
1.加油站未建立电工作业台账,未建立电工作业管理制度,未签订电工安全责任书。
2.无电工特殊作业正式人员,临时用电作业使用外部人员(据口头了解为展永恒、牛超超和魏少文),未签订作业协议,未见到以上三人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商水县
商水县三联伟业燃气有限公司瓶装供应站
17个钢瓶(实瓶)存放在废弃充装站内,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依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周口森珊优品家居有限公司
1.木质粉尘除尘器采用重力沉降式除尘。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木质粉尘除尘器未采取泄爆、抑爆、惰化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木质粉尘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六款,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河南北极光玻璃有限公司
车间外污水沉降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河南省南洋防爆电机有限公司
使用非水性漆的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七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融辉城三期F2地块A标段项目
该项目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商水县分公司
1.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六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室外消火栓压力不足。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六项消防设施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远程启动消火栓泵无反馈。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六项消防设施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4.东北角疏散门上锁、安全出口标志设置错误。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六项安全疏散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