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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枢纽经济先行区
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枢纽经济先行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24〕804号)要求,经地市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初步确定6个枢纽经济先行区进行重点培育。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371-69691119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