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粮食安全!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 周口市商务局 时间: 2025-10-22 15:03: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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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作为河南保障粮食安全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本省农业大省定位,全面覆盖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调控、应急以及监督管理粮食安全保障活动

《条例》明确,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在粮食生产环节《条例》明确,应当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大中型灌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养护。同时鼓励种业科技创新,支持优良品种培育推广,推广智慧农业技术,鼓励适度规模经营,通过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保障种粮积极性。


粮食储备与流通方面《条例》明确政府储备与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职责边界,实行分级储备、专仓保管制度,完善储备粮轮换机制和财政补贴政策。《条例》提出,强化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多式联运物流网络,搭建小麦交易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推动河南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资源配置枢纽。


产业发展方面,《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鼓励粮食种植、加工与旅游、教育、文化、科普、休闲、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粮食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为做好粮食调控,《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对粮食生产、经营和市场运行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并发布粮食安全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周口市商务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