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发放活动细则
来源: 周口市商务局 时间: 2024-09-30 16:22: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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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一)第一期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 2024 10 2 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 2024 10 2 10:00 10 8 24:00
(二)第二期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 2024 10 11 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 2024 10 11 10:00 10 20 24:00
(三)第三期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 2024 10 23 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 2024 10 23 10:00 10 30 24:00
(四)第四期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 2024 11 2 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 2024 11 2 10:00 11 10 24:00
二、发放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发放金额及使用标准
活动期间,分四期安排消费券资金 2 亿元,上期未核销资金滚动进入下一期发放。
首期安排 5000 万元、 3 类消费券,其中,云闪付平台发放 2500 万元,可领取餐饮、住宿、电影消费券;支付宝平台发放 2500 万元,可领取餐饮、住宿消费券。后期根据实际核销情况对消费券发放类别、面值、核销条件等适时调整。
1. 云闪付平台消费券发放明细。


类型
面额
张数
核销条件
餐饮
20
500000
餐饮消费满 50 元每次抵用一张
50
75000
餐饮消费满 150 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
50000
餐饮消费满 300 元每次抵用一张
住宿
50
45000
住宿消费满 150 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
15000
住宿消费满 300 元每次抵用一张
电影
10
200000
电影票满 20 元每次抵用一张
20
25000
电影票满 40 元每次抵用一张


2. 支付宝平台消费券发放明细。


类型
面额
张数
核销条件
餐饮
20
500000
餐饮消费满 50 元每次抵用一张
50
100000
餐饮消费满 150 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
50000
餐饮消费满 300 元每次抵用一张
住宿
50
60000
住宿消费满 150 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
20000
住宿消费满 300 元每次抵用一张


(二)消费券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在云闪付和支付宝平台发放。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发放平台 APP ,通过 GPS 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的,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不同类消费券中各领取其中 1 个面额的消费券 1 张,云闪付平台最多可领取 3 张,支付宝平台最多可领取 2 张,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存入相应的平台 APP
(三)申领使用说明
1. 所有定位在河南省内的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申领。
2. 消费券在河南省内支持云闪付或支付宝付款方式的餐饮、住宿、电影等经营业态实体商家均可使用。
3. 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使用支付宝核销的可以体验“碰一下,得优惠”。
4. 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5. 消费券相关问题可与云闪付平台(联系电话: 95516 )或支付宝平台(联系电话: 95188 )联系。










责任编辑:周口市商务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