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预警提示
来源: 周口市商务局 时间: 2025-01-10 17:01:1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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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逢春节临近,消费场景增多,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减少消费纠纷,漯河市商务局针对近期我市单用途预付卡消费形势,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要核实商家经营资质。广大消费者是自身权益维护的第一责任人,在充值办卡前,应认真查看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等证照,实地查看经营地点,了解经营情况、体验商品(服务),确保其经营资格正常。发售卡经营活动(充值消费)的企业是否在商务部门备案,未进行备案的不得进行发售卡活动(充值活动)。

二要查实商家信誉情况。办卡充值前,消费者应通过多渠道先了解商家信誉情况,不要一味轻信广告和推销人员的吹嘘,要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度高、规模较大的商家,降低消费风险,切勿轻信电话、网络、手机平台上销售人员推销和推送信息,直接转款办卡充值上当受骗。

三要签订书面合同条款。办卡前应详细了解购卡条款及其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认真评估消费风险,特别要关注商家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并确认是否允许消费者中途退款。如果对协议内容有异议,应提出修改要求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不能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应在认真评估消费风险后再作出决定,并保存好发票、合同协议等凭证。

四要理性对待商家优惠。商家出售的预付式消费卡一般根据预付金额来设置消费优惠幅度,预存的金额越多优惠越大,导致消费者在优惠面前产生消费冲动,在消费卡上一次性存入较大的款额,给自己带来了消费风险。消费者在决定购买预付费产品或服务前,应首先确定自己是否长期需要此类服务,特别是首次开卡时要保持足够的理性,尽量选择时限较短的月卡、季卡,避免承担过大风险。

五要正确维护合法权益。企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属于企业自主行为,发卡时要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签订协议。发卡企业要履行事先提示告知风险的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消费者根据单用途卡章程、协议自愿选择预付消费服务,享受权益的同时,承担企业的经营和信用风险等,遇到消费陷阱后应通过正规渠道维权,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我们再次提醒消费者:

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谨慎理性,提高消费安全防范意识,谨防消费陷阱。主营业务属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按照规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在商务部门进行备案。消费者可向属地商务部门查询企业备案情况。




责任编辑:周口市商务局管理员